据悉,此次泄漏集装箱内所装的货物是氨基氰溶液。它是一种制造农药的中间物,多用于生产除草剂等农药,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无严重危害,但50%浓度的氨基氰溶液或结晶氨基氰会对人体有一定毒害,尤其对粘膜如眼睛等部位会产生强烈刺激,它的毒性用半致死量表示为300毫克/公斤(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标准,半致死量超过300毫克/公斤的不列入有毒物质)。
深圳海事局介绍,氨基氰溶液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反应,生成尿素或(和)三聚氰胺,进一步可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氨气,所以在事故现场可以闻到刺鼻的氨气味。反应产生的气体为非可燃性,在密闭集装箱内集聚到一定压力后,可造成箱体变形和箱内反应物外漏,也有可能导致集装箱破裂。
正在两日前,盐田港已经发生过类似事件。8月3日下午,该船舶上的一件集装箱就突然发生冒烟事故,相关部门对冒烟集装箱泼洒干冰(固体二氧化碳),对其进行了物理冷却,并于8月4日凌晨4时,对其开箱检查无安全隐患后,运送至市危化品处理站。
据深圳海事局介绍,8月4日凌晨4点,8月3日发生的集装箱泄漏事故处置完毕。当时,该船上未发生泄漏的一个集装箱仍处在稳定状态,没有泄漏迹象。但海事部门认为该集装箱存在安全隐患,建议船方尽快将其吊离船舶进行处置,就在船方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,该箱发生泄漏。